混沌而无情的宇宙---对自然法的思考

梦貘 2020-05-08

今天刷历史,看到一道很有意思的题,全题抄录如下:

自然法的概念是整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,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。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,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。根据这一概念,下列原则中不属于自然法范畴的是( )

A.天赋人权

B.人人平等

C.公正至上

D.主权在民

我当时很不明白,为什么主权在民不属于自然法,遂请教历史老师。历史老师一语中的,说自然法是产生于商品经济,主要是处理商品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和政治没有多大关系。(这里补充一下题外话:商品经济需要人与人之间自由才能产生,在交易的过程中需要平等,也需要公正,如何保障公正?靠的就是法制。这是恩师讲的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制”之间的关系。)于是我明白了。不过当时我盯着这题发散了一下思维,想到了一些别的有的没的的东西。

以下均为我的一家之言,没有任何依据,不喜轻喷,仅做记录。

我在想:为什么当时的人喜欢宣传自然法是“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”呢?要解决这个问题,大概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。当时的罗马,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很有力的政府,因此商品交易需要的自由平等公正就没有一个强硬的保证。因为法律是需要强制执行力的,而罗马当时又没有强制执行力,怎么办呢?好在大家很敬神,于是就给这个法起个名字叫“自然法”,好像或多或少都能跟神扯上联系,让人有点敬畏。

到这里都还是很正常的,好像也没有和标题扯上什么关系。但是如果我们按照这个思路发散一下呢?在当时被鼓吹的地位很高的,又是神的意志又是自然法则的自然法,也仅仅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人为造出来的,那我们现在鼓吹的这些呢?自由平等人权?这又是什么?也是为了某些人达到目的而造出来的概念。

那么我们把时间回退一些呢?过去的裹小脚、扎鞭子、阉人等种种陋习,在当时地位也是这么高,好像世间就如此一种真理而已。那么未来呢?未来人会不会嘲笑我们的“自由平等人权”是一种很落后的观念?我想是会的。所谓的“民主与自由,万世永不朽”,倒是成了一句很有功利性的口号了。怎么说呢,想到这的时候我有种很难过的感觉。

所以现在你明白我标题的意思了:既然我们认为是永恒的东西都是人为了某种目的造出来的,并且用这种人造的东西去解释历史现象,那么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历史是怎样,将会怎样了。所以我说宇宙是混沌且无情的–你完全不知道它会怎么发展。

我觉得从这个意义上说,好像嘲笑过去的人的观念落后就有种五十步笑百步的意思。以前看过某博主有个很有意思的观点,说过去的女性不追求怒全并不是因为没有女权观念,而是当时大家都觉得女性处于那样一个地位是很合理的,甚至认为那样才是“女权”。

说到这,我又想起来看到过的一个很有意思的表情包。图找不到了,大概概括一下就是历史名人和人民群众在争论谁在推动历史前进,旁边一个“随机屁事”很疑惑:他们在争论啥。很有意思的一幅漫画,但仔细想想也很有道理。今天翻历史书,看到了由禅让变世袭的叙述。按照马先生的观点,这是历史的必然。可是我以为这就是禹的儿子觉得做统治者很有意思,想让自己的儿子也做统治者。当时可能就是他的一个突发奇想,于是他儿子也成统治者了。他儿子看他爹这么做挺好的,就把这个制度延续下去了。那这么看的话,禅让变世袭完全就是大禹他儿子一念之差,然后付诸行动的结果。换一种表述,就是禹他儿子是那个吃螃蟹的人。当然,螃蟹放在那里,禹儿不吃总会有别人去吃的,但历史的发展只能有一种主要趋势,如果禹儿当年选择了另一条道路,那今天的历史就不是如此了。这么看的话,马先生的“历史的发展是有趋势的”似乎没什么道理,或者说是句怎么用都没错的万金油。

似乎有点不可知论或者虚无主义了。不过也没人能证明马先生就一定是对的嘛。拿着结论去找论据,怎么可能证明不对呢,你说是吧。

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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